根据《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》(人社部令第20号)及《关于深化审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》(人社部发〔2020〕84号),审计专业职称系列设置初级(助理级)、中级、副高级和正高级四个层级,对应名称分别为:助理审计师、审计师、高级审计师(副高级)、正高级审计师。
值得注意的是,自2021年起,国家层面已明确将“高级审计师”定位为副高级职称,而非正高级。但四川省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特殊安排——部分地市州及行业主管部门经省人社厅授权,可在特定条件下开展正高级审计师(即“正高”)评审,但该评审并非全省统一常态化开展,而属于“试点授权”性质。
例如:四川省审计厅于2022年获省人社厅批复,可开展“正高级审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”,但该评审与常规“高级审计师”评审并行,互不替代。换言之:
- 普通通道:高级审计师(副高) → 可评“正高级审计师”(正高)
- 试点通道:高级审计师(副高) → 直接参评“正高级审计师”(正高)
因此,严格意义上:四川省高级审计师(副高)本身属于副高级职称;若申报成功“正高级审计师”,则晋升为正高级职称。
川省审计专业职称体系与全国保持高度一致,采用“四级四档”结构,具体如下:
在四川省人社厅《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》(川人社办发〔2023〕118号)中明确要求:“严格按国家统一设置的职称层级和名称开展评审,不得自行设置新增级别”。因此,所有申报单位必须严格遵循上述四级结构,不存在“高级审计师=正高”的错误认知。